答:在惠州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惠州市办理居住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护照、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②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合法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房屋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住房的证明材料申办居住证,无需判断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
④缴交社保满半年
已缴交社保满半年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缴交社保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申办居住证,无需判断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
⑤连续就读证明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可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申办居住证。无需判断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
3.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图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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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居住登记
非惠州市户籍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惠州市居住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的情形:
-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 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报人可到居住地所在县(区)内任一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当场登记办结。
(2)自助申报。
①申报人可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在线申报,居住信息经屋主、民警或网格员等核实确认后生效。
②申报人可通过各类自助申报警务终端设备或租赁房屋、用工企业等已安装的广东省治安基础信息自助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公安机关自接收转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及登记工作。
第二步:办理居住证
【网上办理】“粤居码”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系统通过运算对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群众在“粤居码”系统内自动推送提醒信息。
注:除特殊情况,办理居住证登记后需要等半年。
办理步骤:进入“粤居码”小程序后,点击“居住证”事项,进入业务办理的“申领居住证”事项,按照小程序的提示,填写和上传具体的材料,提交申请信息。
经民警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选择实体卡的,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选择自行领取还是邮寄领取。
【现场办理】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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